苏发改经贸发〔2019〕62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百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我省物流运营主体,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苏物流联〔2006〕2号,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智慧物流企业。重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促进货源与车源信息的高效匹配,提高物流运行效率。
2.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利用冷链技术,满足农产品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冷冻冷藏、冷链运输、低温加工等冷链物流需求。
3.电商快递物流企业。重点围绕电商快递物流需求,为电子商务企业、网购消费者提供快递运输、自动化分拣、仓配一体化、快递派送等服务。
4.工业物流企业。重点开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满足制造企业的物料供应、生产喂给与产品销售等物流需求。
(二)申报条件
在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工业物流等领域,推荐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流企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方式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组织,其中智慧物流、冷链物流、电商快递物流等企业由发展改革系统牵头组织,工业物流企业由工信系统牵头组织,同一企业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单位应填报《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申请。省属物流企业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企业注册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和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组织上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于8月10日前,将通过初步审查的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电子文档材料统一汇总,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书面材料2份备查。
3.组织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其中,工业物流领域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其他物流领域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2019年度拟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名单。
4.公示认定。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批复并授牌。对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
(三)中后期监督
省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各设区市应对省重点物流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凡是连续两年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公告取消资格,并不再享受优先政策支持。
三、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积极组织并指导物流企业申报;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省重点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1.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pdf
2.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申请表.pdf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何滨;025-83392438;传真: 025-86639170;
电子邮箱:jsfgwjmc@126.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厉方奎 ;025-69652682;
传真: 025-83244823;电子邮箱:lfkarmy@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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