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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引导我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8-07 浏览次数:  字号:〖
 
 

提案人:张伟良

提案内容:随着我区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推进,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地向二、三产转移,这些转移出去的农民有的不再把土地经营作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出现了粗放经营、弃耕抛荒、私下转包、出租等现象,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业生产效率普遍低下,农民增收困难。因此,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引导我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优化利用,最大限度释放农村土地“红利”,推进我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近年来,为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土地出租、转包等流转形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成立了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户数达3901户,培育了“二花脸”、“黄天荡螃蟹”、“翠冠梨”等农产品优质品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流转方式粗放,流转水平低下,转包、出租占流转方式比重较大;二是土地规模化流转势头趋缓,土地流转积极性降低;三是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保障制度缺失。制约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土地政策法规的限制与经营利益的矛盾;二是规模流转困难限制了流转的效益和规模化经营;三是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四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资本下乡积极性;五是土地流转信息不畅阻碍了土地流转路径的有效形成。

建议:

一、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运作。按照“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到位、服务优质”的目标开展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

三、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

四、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试点,换取集镇住房和保障,达成农民变成市民。

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化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

六、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为农户解决后顾之忧。

区农业局办理答复: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接、创新作为,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1.2017年工商注册数据显示,全区现有各类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09家,资金总额34595.11万元,流转土地7695.59亩,涉及农民成员36204人。家庭农场73家,涉及经营面积5989.92亩。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覆盖林果、蔬菜、生猪、鱼类养殖等重点主导产业以及产品的种植养殖及加工销售。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打下基础。全区在郑陆镇23村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应确权的23个村有432个村民小组15395户农户,合同签订15031份,签订率97.6%以上,证书发放14575本,发放率95%以上。

3.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鼓励农村土地流转进平台交易。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等原则鼓励农户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协议中需明确上级补助资金的受益方,并在土地所在村组备案。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培育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健康发展,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项目(常委农〔201622号常财农〔201648号《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类项目资金的通知》),我区获得10万元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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