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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雕庄浜河道拓浚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DF003-D0100-2011-047
产生日期
2011.12.06
发布机构
发改局
文件编号
常天发改[2011]55号
内容概述
关于雕庄浜河道拓浚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1-12-07 10:26:30
公开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你局常天水[2011]26号文关于雕庄浜河道拓浚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按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实施雕庄浜河道拓浚工程。

一、整治范围

新开河道从雕庄浜排涝站开始,沿规划路和离宫路到雕庄路止,全长约525米。河道护岸内口宽控制12米。

二、主要工程量

新开河道总长525,河道采用标准断面,河底高程1.5,河底宽2.5,河床边坡12.5,护岸内口宽12。护岸采用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的形式,护岸底板顶高程3,护岸顶高程采用4.55.5两种高程。河道与道路相交处采用22.5×2.5箱涵衔接。

 

三、投资概算

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63.58万元。主要构成为:建筑工程222.24万元,临时工程4.24万元,独立费用24.55万元,预备费12.55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希抓紧开展施工设计并组织实施,要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实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审计制、竣工验收制和廉政责任制。按照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该工程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法定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前按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报告。要严格概算控制,按照批准的概算审核书,总概算、概算单价不得突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和调概,需书面重新上报。请认真组织好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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