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天宁区青龙香梵美容院超范围进行医疗美容,欺骗、诱导消费者行为,严重的偷税漏税 |
信件内容: | 天宁区青龙香梵美容院 10万 2017.4.19 严嘉静 13801505811 有卫生许可证 经营范围:护肤美容 天宁区青龙街道阳光龙庭75号店面房 天宁区青龙香梵美容院超范围进行医疗美容,欺骗、诱导消费者行为,严重的偷税漏税 当初美容院拉我做祛皱时承诺无效退款。现在没效果,起初他们也答应退款,但是现在他们不退了,说只能把祛皱的钱一共2.5万元折算成其他项目或者产品继续做下去!反正就是不退钱,当初我可能是受到他们的蛊惑,一时冲动,交了2.5万元,没有收据,没有发票,什么都没有,就把钱给美容院了!后来去找过美容院一次,找他们写了个承诺书,说明无效退款的事情,内容是我念的,一个接待员手写的,然后盖了一个美容院的章,只是一个圆章,中间没五角星,该美容院收了客人的钱之后,都没有开具发票,严重的偷税漏税,恳亲税务部门好好的查处该美容院 |
留言时间: | 2018-03-29 |
回复时间: | 2018-04-03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2018年4月3日上午11时15分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举报人,举报人称未有向任何部门投诉过任何问题。也不了解青龙香梵美容院。 |
回复单位: | 天宁区人民政府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