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10月30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
任命赵剑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其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周碧莲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李小利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徐丽燕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免去杨琪同志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栾晓军同志的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术易同志的常州市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