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8月31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
任命刘梅艳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勤同志的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