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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天宁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优化提升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优化提升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全面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天宁社会文明化程度,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多方投入、多元共治”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投入+政府政策支持+属地服务落实”的方式,切实解决天宁区农贸市场在硬件设施和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农贸市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足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提升硬件、提档服务、规范管理、长效常态”的要求,通过实施三年升级计划,完成兰陵菜市场、红梅菜市场等28个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工作。围绕农贸市场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以巩固提升成果为着力点,以促进常态长效为增长点,在补短板、强基础、促达标上下功夫,打造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农贸市场。
三、工作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树立中心城区“一盘棋”思想,坚持以属地负责和条线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对照农贸市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以老旧农贸市场为工作重心,实施“一场一策”,对农贸市场公益广告、设施布局、规范管理等实施清单式改造、列表式提升。
(三)软硬结合、建管并重
注重市场硬件改造,优化市场服务功能。鼓励引导市场升级,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完善组织架构
在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农贸市场改造调研工作,在4月底前组建天宁区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改造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引,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经营布局、文明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体制优化提升等软硬件提出标准要求,出台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
(二)第二阶段:集中攻坚破难
在2023年5月10日前,由各板块按第一年完成不少于1个的目标制定三年改造提升任务实施方案,明确提升主体、倒排时间计划。并在5月中旬将通过初审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材料(改造申请表、资质材料、改造计划)报至工作领导小组。
(三)第三阶段:总结归纳评估
在2023年11月底前,由各板块根据设计方案,督促农贸市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改造提升任务,并按照相关操作流程和规范实施补贴。对管理提升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进行全区宣传推广,将各项有效措施纳入长效机制,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领导小组
组建天宁区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商务条线的副区长和区委宣传部部长担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区文明办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小组成员为郑陆镇、各街道、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资规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
商务局:负责牵头按行业标准在经营布局、设施设备方面进行业务指导,按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指导改造提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区级部门承担攻坚项目的指导、督查责任,负责整体统筹协调。
各板块:承担板块属地职责,负责制定三年改造提升计划,明确改造对象、完成时间等目标。按照“一场一策、一场一案”要求,协调、督促农贸市场保质保量完成改造提升。
文明办:负责公益广告提升工作,对标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制定标准并指导改造提升工作,倡导文明新风融入农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主体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文明素养;协调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共同推进市场整改提升取得实效。
财政局:负责改造提升工作的资金保障。
住建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专项提升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参与农贸市场改造项目计划、标准、验收等相关工作。督查指导农贸市场物业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指导农贸市场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车棚、充电服务等设施;协调农贸市场涉及排污设施的改造。
城管局:负责指导完善附属设施,指导完善车辆停放引导,整治非机动车乱停放及规范电动车充电车棚设置。依据法定职责清除私拉乱接、乱搭乱建,规范店招店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加强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周边建筑物外立面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整洁无异味。
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划行规市、食品安全、价格公示、有序管理、快检设施等方面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制定标准并指导改造提升工作,提升农贸市场规范性。加强经营行为监管,确保无占道经营,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确保在市场无活禽宰杀,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依据法定职责,对市场内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文明养犬工作,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资规分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改造,依法查处擅自改造农贸市场规模、布局、用途等行为。
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机动车停车规划、停车资源配置,负责周边交通秩序和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整治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指导农贸市场消防设施改造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及规定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发布改造政策
农贸市场硬件改造提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资金由市场主体或经营者自筹,对经领导小组认定的金额超20万元以上的农贸市场基础环境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贴。资金补贴主要针对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重点用于:菜市场普通装修(含公益广告宣传栏);交易柜台整治;地面硬化;给排水系统;环保、卫生、通风设施;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垃圾房;强弱电系统;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改造提升。
(三)严查违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农贸市场用途。改造工程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擅自调整农贸市场建设规模、布局结构以及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恢复。
(四)强化督查考核
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改造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拒不实施改造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主体,属地板块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执法,综合施策强制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板块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为群众办实事工程来抓,制定提升计划,同时按照“谁开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统筹指导农贸市场实施管理提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提升任务。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板块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管理提升的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向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妥善协调解决改造提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农贸市场及周边改造提升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各板块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主办方改造方案的指导,严格按照改造提升标准开展改造建设,确保改造提升工作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凝心聚力、协同作战。要统筹制定好重点攻坚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职责分工,定岗定责;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动重点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