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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2-06-30   来源:天宁人大 浏览次数:  字号:〖
 

6月29日上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沈月芬主持会议,常委会领导戴留春、金明杰、黄新江、王留洪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沈永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鑫,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区发改局、征收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将季子幼儿园建设项目等24个项目调整列入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说明和将白家塘地块等4个房屋征收项目增补列入常州市天宁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说明,经审议后,决定将区政府相关报告及情况说明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形成批准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市委“532”和区委“3511”发展战略,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敢监督的定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保持能监督的底气,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手段。敢用善用法定调查手段,推进法律监督数字化建设,用事实和证据增强法律监督刚性。要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质效。紧盯党委政府关心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加大监督力度。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整体质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所作的关于《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讨论稿)》的修正说明和《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的办法(讨论稿)》的起草说明,对两个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发正式通知。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关于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研究了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宜。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情况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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