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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5-13   来源:天宁人大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天下午,天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副主任戴留春、管黎芳、金明杰,党组成员黄新江、王留洪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小红,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云波,区人民法院院长康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鑫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戴留春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宁生态环境局局长高亚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区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创建了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会议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各级部署,形成知责明责、尽责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攻坚重点难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进行“回头看”,切实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三要用好法律手段,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费治文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丰富管理手段,提升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会议指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还存在资产运行效率不高、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待完善、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仍需提升等不足。会议建议,一是加强统筹,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二是加强管控,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三是集约优化,进一步提升资源保护利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康林所作的《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主任侍育忠所作的《关于天宁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布局合理、基础扎实、运行有效,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当前法庭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案多人少、诉源治理有待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积极性尚待提高等问题,会议建议,一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优化人员和资源配置。二是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加强一站式服务。三是强化投入保障力度,逐步达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队伍精英化、审判规范化、装备现代化的法庭建设要求。四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建立引进使用人才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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