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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2-05-11   来源:天宁人大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10日上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沈月芬主持会议,常委会领导戴留春、管黎芳、金明杰、黄新江、王留洪出席会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鑫、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天宁区质量强区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质量建设全面提升,企业质量高效推进,质量根基延伸壮大,扎实推动全区质量工作向高位迈进。会议指出,全区质量工作还存在着亮点不突出、成长未成势、基础待夯实、氛围不浓厚等问题。会议建议,一是需要久久为功,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二是需要有效有为,突出产业导向、民生导向、政策导向,精准促进质量提升;三是需要形成合力,凝聚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力量,共推质量提升。

会议研究了《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讨论稿)》。会议认为,法官、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对“两官”进行任后监督,是区人大常委会深化法治天宁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进一步增强“两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会议决定,形成暂行办法(草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

会议研究了《关于建立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决定形成实施意见(草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讨论通过了《中共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还讨论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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