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副主任戴留春、管黎芳,党组成员黄新江、王留洪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天宁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工作指引》。
去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立足区情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试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在茶山街道成立了全市首家议政代表会。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研究和指导,制定了《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天宁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工作指引》,保障议政代表会议制度运转顺畅有效。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区各街道全面推广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切实把街道议政会打造成为 “畅通民意表达,推动民主决策,增强民主监督”的重要平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会议研究了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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