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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建议办成率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日期:2022-01-25   来源:天宁人大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课题组


建议、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受理后交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议的目的,是想把问题解决,或对党委决策有所参考,或对政府工作有所推动。为此,建议的办成率不仅是建议工作成果的直接体现,更是建议价值目的实现的有效彰显。如何切实将当前建议办理工作的高“满意率”有效转变为高“办成率”、高“回复率”有效转变为高“解决率”,真正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强有力的助推作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重要课题。

一、建议办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天宁区对代表建议从提出、交办、办理、答复、督办以及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予以加强和改进,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推动“两个机关”建设取得更大实效。据统计,2017年-2020年,全区共办理代表建议217 件,内容涉及经济建设、城建城管、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面办率、及时答复率100%,历年的人大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均100%。

但深入分析这些建议的办理结果,按照预设的三大类标准“A: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因受条件限制暂时无条件解决或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经综合考量,截至目前,本届期间的217件建议中属于A类150件,B类48件,C类19件。严格按要求,以A类作为完全办成、解决提建议的标准,全区建议办成率仅为69%,相较以往100%的高回复率、98%以上的高满意率,存在较大落差。另一方面,从历年建议的当年办成率来看(见下表),虽有小幅提高或小幅波动,但相对于群众意愿的实现度差距较大。

年份

总数

A类件

B类件

C类件

办成率

2017

78

47

25

6

60%

2018

59

43

12

4

73%

2019

49

38

5

6

78%

2020

31

25

3

3

81%

2021

-

-

-

-

-


二、建议办成率不高的原因分析

办成建议、解决建议是提出建议的根本目的和价值所在,但长期以来,建议的办成率、解决率依然是沉疴旧病,久未解决。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三个方面:

1.提出建议质量水平存在不平衡。虽然当前人大代表履职水平逐步提高,但不可否认,代表提出的建议并非件件属于“精品”、个个具备决策参考价值。建议中涉及全区共性问题的建议较少,年均仅占建议总数的35%;涉及局部地区的具体事项的建议数量较多,年均占建议总数的65%左右。有的建议涉及资金量太大,不符合实际情况;有的建议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大。种种问题,致使每年约有30-40%的建议无法在当年得到办理完成。所提建议有的内容以偏概全、未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有的语言浮夸华丽、逻辑混乱不清;有的反映的问题与现行政策明显不符;有的建议明显存在本位主义,缺乏全局意识,借建议之名解决个人问题;更偶尔有些滥竽充数之作乃至“雷人”建议也会掺杂其中,成为影响建议办理成效的最直接因素。

2.部分建议承办单位工作力度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一些承办单位认为建议办理是每年的常规工作,从而滋生了懈怠情绪,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常规工作照着办、随便办”的认识误区。二是建议办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制约机制,一些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现象时有发生,建议的办理大多数从程序上走了一个过场,未得到真正重视和有效解决。三是对待建议提出的难点问题上,一些承办单位存在畏难、怕烦情绪,懒于创新思路、惧于攻坚克难,强调客观多、主动作为少,代表们看不到实际成果,但碍于情面或无可奈何也得表示“满意”,“被满意”现象较为普遍。

3.建议办理机制与时代需求不匹配。纵观当前各级公开的建议办理情况,基本均以通报答复率、满意率为主,“办成率”的公开寥寥无几。在这种“偏重书面答复、轻落实解决”的建议办理机制下,人大代表觉得政府不重视建议,也就不愿用心思认真去调研、去思考,但提交建议,又是其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不写也不行,于是就变成了“应付提、随便提”;另一方面,政府收到这样的建议后,更不知道怎么办好、办成这些建议,也只好再通过官方文字回复,并请代表们表示满意。如此一来逐渐形成新的死循环,不仅挫伤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削弱了建议的作用力,更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人民群众期盼通过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的殷切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三、提高建议办成率的思考建议

建议凝聚着广大代表们的智慧、心血和汗水,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和期盼。为进一步推进建议办理的有效落实,切实提升办成率、解决率,笔者认为应严格把好“四关”,增强“四力”。

1.把好代表队伍”源头关”,增强原动力。人大代表是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细胞,其素质高低、水平强弱决定了人大组织的形象,更决定了建议工作的成效。一是优化代表结构。人大代表是经人民群众直选产生,代表提名推荐工作是关键。借助人大换届的良好契机,严格落实人大代表标准要求,并从年龄、学历、从事行业等多个方面,科学合理明确代表结构比例,真正将责任心强、议政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热心为民代言的优秀人士吸收进代表队伍,打牢人力基础。二是做强学习培训。根据代表不同的职业特点及自身特长,分别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分片轮训、外出考察等方式进行有计划、多形式的培训。重点加大了对人大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撰写议案、建议等实际能力的培训力度,使代表更好掌握了服务从而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撰写高质量的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三是做实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大“双联系”代表工作制度的管理效应,多形式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建立完善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报送信息等履职活动档案,以制度约束代表、管理代表,切实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参政。 

2.把好建议内容“质量关”,增强生命力。建议质量体现建议价值,是建议的生命;要提高建议办成率,必须从提高建议质量入手。一是抓好调查研究。按照“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科学分析,建议具体”的要求,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创新调研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以组别为单位,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每年明确1-2个调研课题,促代表务实调研,多提科学性、建设性、可行性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抓好组织引导。在人代会之前,镇、街道及时组织代表对拟提建议进行讨论完善,重点引导代表关注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 使建议具有全局性;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脉搏,清楚群众疾苦,明白问题所在,使建议具有针对性;指导代表按照规定格式、规范要求撰写建议,增强建议的规范性。

3.把好建议“交办督”,增强执行力。一是交办为先。会同“一府一委两院”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按照建议内容和部门职责确定承办单位,并召开联合交办会议,对承办代表建议的时限、办理目标、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办理为重。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增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督办为全。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推动重点建议取得实质性成效。人大各工委结合审议议题开展对口督办,加大了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力度,推动工委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组织代表深入承办单位,通过面对面听取意见、了解办理进度,针对办理中的问题组织现场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让代表参与督办工作,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四是抓“回头看”。对一些反映比较集中、代表年年提而部门难以办好的建议,积极推行“二次办理”,努力把“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转化为“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解决好“解释多解决少”的问题。

4.把好建议工作“考核关”,增强影响力。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认真做好建议交办工作,做到“目标任务、职责要求、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四明确;同时,建议办理绩效纳入承办单位年度工作效能考评范畴,促进形成人人高度重视、个个积极参与建议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考核体系。改变建议工作考核指标中“答复率”、“满意率”平分秋色的局面,引入“建议办成率”作为重要的考核要素,且占较大的分值。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机制,真正掌握代表们的真实意愿,坚决杜绝“被满意”现象。探索采用“票决制”的形式评议年度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促进建议工作更规范、更公正、更公平。三是开展考核激励。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是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内部动力。在代表层面,通过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和年终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明确要求每位代表在届期履职中至少提出1-2件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作为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对优秀代表建议进行评选奖励,促进和激励代表更好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承办单位层面,同样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有能力解决而不解决,相互推诿、承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而有效解决建议办理中的“搁、推、绕”等现象

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代表履行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协助党委政府加强与群众联系,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渠道。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只有不断突破思维定势,提高建议落实率,才能使建议真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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