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旌巍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