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宁区区级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