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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非培训机构类资源引入指南
发布日期:2022-08-15   来源:教育局  
 

为进一步细化《天宁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资源引入指南》,明确校外非培训机构资源引入的要求,制订《天宁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非培训机构类资源引入指南》。

一、服务对象

天宁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二、引入范围

1.人员资源

学生家长、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社区地方名贤、非遗传承人、其他专业人士等。

2.场地资源

具备一定的资质且能提供素质教育优质课程资源的场地。如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妇儿活动中心、高等院校、中职院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实践基地(场地)、公园、党建中心、体育场地、各级各类文博单位、行业协会等。

3.课程资源

参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发的课程资源;参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专业组织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及个人开发的课程资源等。

4.线上资源

资源平台。国家、省、市、区各类教育教学平台,包括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天宁星课堂等。

互动平台。国家、省、市名师在线互动教学平台,包括“常老师在线”等。

自主开发。由学校教师根据学生需求,开发和利用的各类线上资源,包括央视网等。

三、引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性。引入资源要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符合立德树人的育人导向,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小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等具有一定的思想引领和导向作用。助力“五育并举”的教育新局面,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2.科学性。引入资源内容要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概念、定义、观点等须准确无误,相关数据须可靠。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成长规律,资源的内容、时长、呈现等方面,要与学生的年龄、心理、认知等相一致,有利于教育教学目标的达成。

3.安全性。引入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进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引入场地建立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含考勤制度、学生接待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能确保学生在场地内活动的安全性。引入的课程资源所涉及的学习材料、音视频资料、教辅资料与装备教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含境外原版、境内影印和境内翻译)。引入的线上资源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需要,健康向上,安全有益,便于操作。

(二)资质条件

1.人员资源

具备进校开展非学科类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下列资质或证明(至少一种):

(1)所教课程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所教课程相关领域的专业证书(如教练员证等);

(3)所教课程相关领域从业或教学经验;

(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场地资源

具备适合学生进场开展非学科类教育教学活动的条件,具体包括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营业执照;

(3)卫生许可证,特殊项目如游泳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危许可证;

(4)校舍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表(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

(5)环境影响评价证明(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

(6)场地近三年的年检、年审、年报或年度考核合格,新开办场地仅提供前三类材料。

3.课程资源

具备学生依托课程丰富身心和发展能力的需要,具体包含下列材料:

(1)课程简介;

(2)课程实施方案,含课程目标、课程编排、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

(3)课程配套资源或材料说明;

(4)分课时的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4.线上资源

(1)由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开发的教学平台或互动平台资质;

(2)安全的帐号管理办法;

(3)绿色上网软件和上网安全通道;

四、引入程序

1.提出申请,集中申报。

学校立足发展需要和学生个性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在充分开发和利用本校资源的基础上,按照资源类别整理需求清单,集中上报区教育局。

2.公开发布,资质审核。

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有意向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组织或个人,按本指南所列相关资质条件,递交人员资格、场地资质、课程资源等材料,确认合格后入围“预选单”。

3.联席评审,区域反馈。

区教育局会同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立足不同类别资源,组建评审团进行听证评议和资格认定,择优选择,形成天宁区课后服务校外资源评价性参考意见,供相关机构与学校双向选择。

4.双向选择,区域报备。

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校外资源评价性参考意见,与资源提供方进行进一步具体协商,实地查看场地,衔接人员,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障资源引入有序高质实施,并向区教育局报备。

5.多方参与,动态评估。

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校外非培训机构类引入资源的考核与管理,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学生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开展课后服务引入资源满意度测评,对满意率测评低于85%的资源建立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