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细化《天宁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资源引入指南》,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资源引入的要求,制订《天宁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类资源引入指南》。
一、服务对象
天宁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二、引入范围
具备一定的资质且能整体打包进校,提供课后服务优质资源的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三、引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誉度高,近三年的年检、年审、年报或年度考核均为“通过”(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所设课程符合立德树人的育人导向,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科技、劳技、艺术、体育、心理健康、国防等领域内容为主的非学科类课程。
4.进校服务人员应为机构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开展教育教学的专业资质,申报机构应对进校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资质备案及师德师风管理。
(二)资质条件
具备进校开展优质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业资质,其中2-5项根据机构性质选择提供:
1.机构简介及合作方案;
2.营业执照;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区级及以上颁发)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区级及以上颁发);
5.《办学许可证》;
6.近三年的年检、年审、年报或年度考核情况;
7.进校服务人员花名册及资质材料;
8.进校整体课程框架说明及分类课程实施方案;
9.进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含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
四、引入程序
1.提出申请,集中申报。
学校立足发展需要和学生个性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在充分开发和利用本校资源的基础上,提交需求清单,集中上报区教育局。
2.公开发布,资质审核。
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有意向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组织,按本指南所列相关资质条件,递交相关材料,确认合格后入围“预选单”。
3.联席评审,区域反馈。
区教育局会同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建评审团,对参选机构进行听证评议和资格认定,择优选择,形成天宁区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类资源评价性参考意见,供相关机构与学校双向选择。
4.双向选择,区域报备。
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类资源评价性参考意见,与资源提供方进行进一步具体协商,实地查看场地,衔接人员,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障资源引入有序高质实施,并向区教育局报备。
5.多方参与,动态评估。
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类引入资源的考核与管理,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学生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开展课后服务引入资源满意度测评,对满意率测评低于85%的机构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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