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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企业科研力量激励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10-08   来源:天宁政协 浏览次数:  字号:〖
 

提案人:朱眺茵

提案内容:

常州市政府提出了“532”战略、天宁区政府提出了“3511”战略,市和区两级的战略中都突出了创新对于发展的重要性。创新离不开科研,科研离不开人才。人才的发展和流动是受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驱动。实际上,为了吸引科研人才和激发科研人才的创新力量,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形成相应激励体系。现在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市场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企业的边界也开始模糊,科研人才的引导和激励体系也应随之有所改变,适应人们新的需求和经济生态,为创新战略服务。

在创新科研的应用层面,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细胞,是最活跃、最有推动力的创新主体,拥有这众多的贴近生产、市场需要的创新科研人才以及最有效率的创新科研变现的转化渠道。如何激发企业生产中的人才科研创新,不应仅限于企业范围内考虑的问题,这是“细胞级”创新机制的建设,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本提案主要站在企业的角度看应用型的技术研发,人才在其中的发展路径和基本激励,期望能从一个系统的角度观察企业科研力量的建设发展,根据新的形势提出建议。

一、现有科研人员发展激励模式

创新研发人员主要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科研机构,主要包括大学、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机构、或者大型国有企业的独立研发中心,另一类是企业的研发机构或者生产主体中的研发人员。两类人员的发展路径如下示意图。可以看到,在科研机构人员的研发变现主要体现在成果发表,以公开论文为主,专利形式较少,对于个人的激励外在表现主要是职称评定后获得待遇提升。对于企业的研发人员的激励较为直接,研发的成果转化成新产品或技改成果,部分也通过专利形式公开化,主要的激励获得内部的奖励和晋升。在两类人群的合作交流上主要是产学研合作的过程中。而企业投入研发主要动力除了自身发展外,还有就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的要求引导和激励了产学研合作和专利申请。企业科研人员也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要求间接获得激励。(如图一,见附件)

二、科研人员激励模式潜在问题分析

这样的激励模式,使得科研机构人员和企业研发人员走上不同的发展路径,在现有的模式下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科研机构人员在研发结果的实际应用上激励不足,在一些情况下导致科研资源的浪费。

为科研而科研,科研成果发表后就束之高阁,不能应用转化,一直是科研中存在的问题。甚至有的研发的结果或发表论文主要是用来职称评定的,或者是机构用以完成研究任务(例如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的指标考核),并不是为了现实中的需要。这些研发的投入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浪费了。(这里不讨论理论研究或长期研究)

(二)职称评定以科研机构人员发展为主线,导致企业科研人员较难获得评定,降低了职称评定对企业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

职称评定要求有一定级别(省或市)的项目、要有论文发表,还有一定时日的脱产继续学习,这些对于企业研发人员都是比较困难的。从现象来看,例如高级工程师的评定,科研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研发中心的获评比例远远高于企业研发人员。企业研发人员对于获得公开认可的机会降低,也就只囿于本岗位的研发工作,抑制了个人提升和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的可能性。

(三)两种发展路径导致两类人才难以相互流动,减少了合作创新产生更多更优结果的可能性。

一般来讲,科研机构的人员如果研发方向贴近企业或市场需求,转型到企业或者直接创立企业的流动是较常发生的,这也是比较受到激励的。但是企业的研发人员流动到专门的研发机构就非常困难,也很少见,主要是可能研发呈现能力或方向不能符合研发机构的要求,能下不能上,其内在的原因是值得深究的。其实,如果在企业一线的研发人员流动专门研究机构,将会带来研发方向和方法的深刻变化,也可能实现更高效率更新的创新模式。所以现有的整个激励体系在这点上也是应该优化的。

三、优化企业科研力量激励体系的建议

基于以上的问题分析,考虑到企业是科研创新最活跃和最有效率的主体,建议激励的方向是让更多的科研力量向企业研发倾斜,对于激励的优化建议如下:

1.在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中增加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的要求和权重。

激励研发成果转化落地,一方面可以推动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主动寻找可转化的项目、方向和方法进行研究,减少研发资源因不能转化造成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推动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使得科研机构的研发力量为企业所用。这样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研发的生态环境,扩大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深度和边界。

2.提高企业科研人员的社会公开认可度

国家科技进步奖是非常高的公开认可,企业科研人员也有参评,但是这毕竟凤毛麟角。要让普遍的企业科研人员获得社会公开认可而不是仅仅在企业内部。这样的激励将提升企业内部研发人员对研发工作价值的自我认可,加大内的驱动力。职称评定是一种公开认可,为了鼓励企业研发人员更侧重在是实际生产研发上,可以考虑适当降低论文要求,以及有条件地接受企业内部业务培训作为继续教育的形式,提高评定通过的比例等。组织更多的研发竞赛、交流和展示,鼓励企业和科研人员以实际研发成果参加,提高企业研发风向标的作用,也给与企业研发人员更多的社会认可和荣誉感,激发起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动力。

3.对于科研机构的激励引导上,强化实际成果转化的要求。

注重成果转化的激励可以推动在产学研合作上,科研机构主动寻找企业合作,而不是企业寻求科研机构,这样的合作结果导向是科研项目的直接和快速落地,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也能激励科研机构吸纳从企业转型到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带来更好的双向流动,产生科研人员合作动力。形成越贴近现实需要的科研人员越有价值的科研人员生态。

总之,建议通过积极的探索,不断优化科研人员激励体系,让应用层面的科研成果和科研人员不是靠评出来的,而是在市场反馈和社会反馈中突显出来的。通过优化激励体系,让更多的科研力量在企业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中发挥出更大作用,让更多的科研力量在以企业为细胞的经济发展中为我国从富起来到强起来做出更大贡献!

回复:

朱眺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科研力量激励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天宁区人社局紧扣发展主题,紧贴科研、技术型人才能力提升需求,支持帮助广大人才提升技能素质,为加快建设一支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实施“3511”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一、高质并驾高效,畅通职称发展通道。充分考虑全区产业发展,将畅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作为推进新时代天宁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改革,打造高素质科研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省《关于开展全省乡土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渠道,加强和市局、兄弟区合作开展小众类专业职称评审。积极用好省一体化平台,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对职称申报的知晓面,鼓励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等第三方备案机构为企业职工和科研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科学设置职称评定评审流程,完善了职称公示和发文环节,简化材料申报流程,做到见一次面审批和电子职称证书的发放,提高了职称证书网络可查性和权威性。加大职称在事业单位岗位使用、各类工匠评选、申报急需紧缺性人才、乡土人才、企业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面的应用。

二、初心引领匠心,提升职业技能建设。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树立“以赛促学、以赛选苗”理念。举办“天宁杯”职业技能大赛,紧贴科研、技术型人才能力提升需求,科学制定技能大赛的比赛项目。加强“天宁工匠”品牌建设,优化评选,制定有区分的报名条件和评分细则,将科研发明、专利和职称等作为评选重点,增加对技术型工匠评选的比重。联合区总工会将获奖选手列入区技能人才培植跟踪服务对象、“天宁工匠”推荐候选后备库,列入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推荐名录,在各类荣誉评选时享有优先推荐权。充分发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技能建设中的作用,大力支持其在复学、开班和取证评价等方面工作。加强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申报,大力支持第三方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推进多元化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做好比赛结果、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晋升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给予奖励的同时,鼓励企业按照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制定工资分配办法。

三、筑牢人才高地,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开展“人口集聚”、“创新驱动发展”和“才富天宁”等专班工作,落实“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实施“青春留常”工程,建立与在常院校联系制度,开展政校企合作,搭建在常高校与重点企业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技术攻关等方面合作平台。紧贴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紧缺人才开展“双创计划”和“龙城英才计划”。助力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交流,提高工作质量,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申报各类博士后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对于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中介费补贴,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参加“创翼中国”“创响江苏”系列等创新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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