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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意识,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现将天宁区2022年4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具体内容见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天宁区2022年4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
主要违法事实 (应包含涉及农民工人数及金额)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
列入决定文书号
列入日期
到期日期
公开渠道及网址
常州市金坛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91320413703639791D
欧留庆
320482********0197
该单位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苏南智城项目施工中,进行劳务分包,未依法支付王超举等58人剩余工资共计1716827.97元。
常天人社监列决字〔2022〕1号
2022年4月14日
2025年4月13日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