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宋建伟,党组副书记、主任沈月芬,党组成员、副主任陆东明、戴留春、黄新江,党组成员周常春,党组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留洪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沈永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旭明、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及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郑陆镇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建设等3个项目增补列入2021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报告》,同意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荐继续提名的区人大代表初步人选名单相关情况说明。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康林同志代理天宁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赵鑫同志代理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同意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
会议研究了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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