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9月23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
任命费治文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曹祥国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侍育忠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 琰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石华忠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玉桢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雕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薛朝霞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冯 兵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仲 雯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红梅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苏寒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天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陶建平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兰陵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中群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周爱民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明亮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胡 勇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许 燕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吕欣龙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雕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丁显平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卓 奕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红梅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蒋志敏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兰陵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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