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旭明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