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廓尘辞去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