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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七)
发布日期:2021-12-15   来源:应急管理局  
 

为形成持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于执法大练兵期间,集中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一),希望各企业深刻吸取案例教训,提升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防范事故风险。

案件名称:常州市赫利来塑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2021915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市赫利来塑料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隐患

1注塑车间有2处离地高度约5米的检修平台,东侧1处未安装防护栏,西侧1处防护栏高度仅为50cm2塑料裁料车间1台挤出机的轴传动装置未安装防护罩。

2021918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规定,对该公司启动立案调查。

安全贴士

1、近年来因高处作业发生的事故多有发生,据相关统计,我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占比在一半以上。本案中涉事企业需使用高处作业平台进行行车的检维修作业,根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503.3-20095.2.2“当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的要求,企业需在高处作业平台安装高度不低于1050mm的防护栏。通过本次处罚有利于增强该企业对高处作业安全的认识和管理。本次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有利于让该企业认识到高处作业的危险性,促使该企业在进行高处作业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提高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2、机械传动装置在使用过程中虽不易造成人员死亡的恶行安全生产事故,但防护措施不到位,易造成机械伤害,导致人员受伤。一旦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往往产生劳动纠纷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所以企业应按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6.1.6“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 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在传动装置上安装防护罩。通过本次处罚有利于增强该企业对机械传动装置危险性的认识和管理。本次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有利于让该企业认识到机械传动装置的危险性,促使该企业在管理机械传动装置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提使用机械传动装置过程中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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