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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社保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窗口业务办理服务渠道提示
发布日期:2021-11-03   来源: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窗口业务办理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首选网上掌上办理

优选“不见面”办理,您可选择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社保不见面办(网办)主要服务事项清单、咨询电话及办事教程见附件《社保网办主要服务事项一览表》、《社保网办事项操作指南合集》。

先电话咨询再办理

对于可能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您可先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除必须到现场办理业务外,我们将根据业务风险类别,尽最大可能提供邮寄、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资料上传”、电话、QQ等方式灵活办理。社保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上班工作时间,望理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市社保中心窗口常见业务咨询电话:

1.企业社保征缴业务

86811106

2.社保转移业务

88123141

3.居民养老业务

88105959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相关业务

88102735

5.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

88123344

市本级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红河路65号三楼)

88516920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

86662005、86640221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一楼东面大厅)

88890230、88890225

集聚业务延后办理

11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暂定11月10日后开始办理,后续会依据我市疫情防控进展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

可缓办业务推迟办

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未到办理退休时间点的社保关系转入转出、社保补缴和退费业务等,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

现场办理提前预约

对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业务,为尽可能减少您在服务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经办机构采取预约办形式,请大家通过“我的常州”APP线上预约后到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点击此处查看)

涉疫业务绿色通道

对于涉及疫情的社保业务,如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社保待遇的处理,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社保经办工作。

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将按统一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杀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办理人社业务的相关人员进入大厅时配合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共同努力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后期我们也将依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进展适时调整经办流程,请及时关注“常州人社”及“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

对于涉及疫情的社保业务,如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社保待遇的处理,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工伤后支付工伤待遇的,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社保经办工作。

感谢您对常州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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