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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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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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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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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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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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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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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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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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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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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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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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市监处字〔2021〕LL-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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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兰陵凯骏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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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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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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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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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兰陵凯骏电动自行车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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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613.98元,处罚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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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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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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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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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市监处字〔2021〕LL-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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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兰陵培芬副食品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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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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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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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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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兰陵培芬副食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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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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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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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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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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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市监处字〔2021〕LL-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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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关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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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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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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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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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关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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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72.48元,处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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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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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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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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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市监处字〔2021〕KF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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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快高儿童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一次性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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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一次性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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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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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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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快高儿童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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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6672.86元,处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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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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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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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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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市监处字〔2021〕KF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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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嘉沃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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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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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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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
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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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嘉沃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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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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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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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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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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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市监处字〔202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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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兰陵班迪利服装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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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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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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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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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兰陵班迪利服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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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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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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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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