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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文化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天宁政协 浏览次数:  字号:〖
 

区政协委员李刚建言: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乡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培根铸魂,切实发挥文化的影响力、带动力和生长力,为乡村振兴创造主体条件,服务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就乡村文化建设建议如下:

一、以自我供给完善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建设不应是将城市文化移植到乡村,而要进一步从乡村文化的基础和特色出发,适应村民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乡村文化自我供给系统,提高文化建设与服务的适应性,传承和发展乡村文化。比如:培养发展乡土文化骨干,重视发挥乡土文化骨干的领头作用;在传统节日、庙会等有历史基础的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发展乡村集体文化,通过公共文化活动增强凝聚力和认同感;加强村史村志编写与修订,追本溯源并关注变迁,在书写传阅过程中增强乡村凝聚力。

二、以乡村文化赋能特色产业。乡村文化建设不是一个割裂的板块,要发挥资源整合、潜力提升的综合作用。针对目前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链不长、增值空间不大及“同质化”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策划服务,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形成嫁接对接,提高全产业链的产品开发意识,促进产业协同发展;针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碎片化、难以形成规模、难以形成集群、难以形成品牌的问题,健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行业组织,健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文化创新服务机制,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经营理念,实现文化深度开发,使乡村百姓在特色产业发展中受益。

三、以乡规民约助力乡村治理。乡村治理既要发挥法治作用,也要利用好乡规民约,以特定的乡村文化引导移风易俗、遵纪守法。法律不外乎人情,尤其要关注乡村土生土长的人和情,让这些人情事理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乡村治理的辅助和帮手。以重人伦、讲情义、知礼节的乡村土著文化,引导村民传承优秀家风、创建特色村风、营造良好民风,筑起乡村道德高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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