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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01   来源:住建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统筹联动,高效有序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造质量过硬、廉洁优质、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常天委办〔2020〕6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1.落实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系,成立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街道,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资金保障。一是财政资金,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各级补助资金;二是社会投资支持各类企业按照有关要求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区国有平台作为实施运营主体;三是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居民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倡导“出资一块钱、一块来改造”。

3.落实合同管理。一是强化标书编制,各相关街道认真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二是建立审查制度,各相关街道应制定合同拟签稿审批流程,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核;三是严格合同履行,各相关街道应承担起施工合同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执行监督,区住建局会同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督查。

4.落实效果把控。老旧小区改造应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老旧小区的效果品质,既要提升小区颜值关注“面子”,更要关注短板“里子”,重点完善基础配套,优先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方案把控,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最后报区政府,研究并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5.落实成本控制。从设计环节、招投标环节、施工过程、工程验收及结算审定四个方面进行成本控制。

6.落实现场管理。在小区内公示改造相关内容,由街道进行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区建管中心对老旧小区改造采用不定期抽查方式,在改造工程中街道要落实矛盾调处的主体责任。

7.落实档案管理。街道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档案以及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效果资料册。

8.落实长效管理。落实物业管理,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为主,街道托管为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区政府按照市扶持资金1:1比例配比老旧小区管理扶持资金,扶持资金采取季度考核方式,以奖代补投入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9.落实审计监督。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任务安排,依法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10.落实绩效考核。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街道,按改造项目进行考核,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区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检查。考核结果报区政府,纳入民生实事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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