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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地域文化,留住乡愁情结——关于江南水乡焦溪古镇申遗工作的调查和思考
发布日期:2020-10-30   来源:天宁人大 浏览次数:  字号:〖
 

“增强文化自信,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我区开展江南水乡焦溪古镇申遗,正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化遗产保护系列讲话精神、传承地域文化、留住乡愁情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区委工作安排,今年区人大对焦溪古镇申遗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区有关部门和镇、村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究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更好地推进古镇申遗作了一些思考:

一、焦溪古镇申遗的有利条件

对照世界遗产的定义、标准,以及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中的申报、管理等相关内容,结合焦溪古镇的形态特征、价值优势,及我区在推进申遗工作中所取得的进展,焦溪古镇申遗工作已经具备较高的优势条件。

1.传统形态完整。焦溪古镇现有格局形成于元末明初,具体体现为沿龙溪河临水建成“六街、九桥、十八弄”,山水资源兼备,建筑风格独特,特别是以黄石半墙为基础的特色建筑形式,构成了焦溪古镇与其他江南水乡古镇最大的风貌差异,形成了“南地北风”的独特韵味。古镇至今古宅、古街、古巷、古弄、古河、古桥依然形态完整。

2.人文底蕴深厚。焦溪古有虞舜在此安营扎寨造福百姓、季札在此耕读隐居终老于斯,后有明朱元璋帝师焦丙,其后焦溪众多名士人才辈出,历史文化渊源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据不完全统计,明末以来就有进士4位,举人秀才36人,萧文彬、刘懿德等医药、书画名人声名远扬。此外,焦溪现还有2项国家级(锡剧、常州小热昏)、1项省级(常州宝卷)和2项市级(常州唱春、焦店扣肉烧制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拥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三元桥、中市桥、咸安桥、青龙桥)、历史建筑31处、传统风貌建(构)筑物19处、历史街巷22条、历史河道1条(龙溪河)、码头18处和古树名木9处,已于2014年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3.工作基础扎实。焦溪古镇申遗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多次就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指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了“领导小组+指挥部+管理办+国有公司平台+专家顾问团队”的运作机制,明确了“每周例会制”“半月简报制”“绩效考核制”等具体工作要求,将工作职责落实到组,任务量化到人,排出了详细的时间表、拟定绘制了作战图,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平台保障”的工作格局,保障了申遗各项工作高速有效运作。

4.得到各级认可。通过前期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焦溪古镇申遗工作已得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国家文物局、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办公室的充分认可,相关部门就焦溪申遗工作已进行多次深入对接,根据上级专业指导意见,区申遗指挥部聘请相关专家从水系、建筑形态、古镇商贸等方面进行研究,形成价值关联性研究及相关规划文本,目前已基本确定保护范围、修缮、改善、整治、拆除基本要求。

二、申遗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与重视下,经过天宁区、郑陆镇和焦溪村的共同努力,焦溪古镇争取列入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行列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依然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保护整治标准不清。虽然前期对古村保护已由常州市规划局,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古村保护专项规划,但该专项规划只是概念性规划,并没有具体深化,且与申遗目标尚有差距。对于申遗的要求和标准,目前虽已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签订合同,但距《焦溪古镇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出台尚有较长时间,对于保护修缮的内容,如哪些需修缮,哪些要整治,哪些需拆除,哪些要复建,街、巷、弄内建筑,院落等如何修缮,整体风貌如何恢复,水系沟通,道路、管线等具体实施还没有作进一步的明确,由于详细规划及保护对象不明,标准不确定,导致下一步工作难以全面实施。  

2.修缮奖补政策未定。一旦规划明确,则修缮、改善、整治、拆除的建筑随之确定。对于拆除部分可通过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解决,但对于修缮、改善、整治的情况则较为复杂。从先期启动的老新街修缮实施情况看,推进较为顺利,但主要原因还是该地段具有较高商业经营价值,因此村民参与度较高。而一些房屋位置不佳、商业价值低的业主则修缮积极性不高。从院落情况看,目前只有少部分院落保存较好,而大部分倒塌严重,有的院落内现代建筑混杂与老建筑一起,有些则需要彻底拆除重建。对于改善和整治部分建筑,有的要进行保护性复原,有的要加固,有的要进行部分拆除或降层处理,有的要进行内部分割,还有内部功能完善,设施、设备改善,每家每户情况不一。另外,有的房屋空关,有的房屋出租,有的原居住者居住,有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的经济条件不允许,也没有愿望整修,还有部分业主愿意出售。针对各种情况的房屋目前尚无一套切实可行的、老百姓能接受的实施方案和出资模式。

3.资金规模未作测算。由于申遗方案尚未细化和论证确定,对于修缮,保护,改善,整治,建筑拆除,遗址修复,河道恢复,道路铺设,院落整修,功能性项目建设,环境景观建设等每项工程未有详细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导致项目资金无法测算。另外,对于部分房屋是收购还是租赁等,也需待方案明确才能进行详细的资金测算。

4.工作力量配置不足。申遗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且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规划设计对接,现场施工监督,群众意愿调查接洽,基础档案整理,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协调等,都亟需强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去推动。因此,需要有熟悉群众工作、懂规划、现场施工管理、熟悉业务部门联系、有征收拆迁经验和政策把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应工作的推进。

三、建议措施

目前焦溪古镇在修复保护水平、周边环境整治、文化内涵挖掘等方面已经具备了较为良好的申遗基础。但我们应认识到,申遗是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对比申遗的高标准严要求,依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惟有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举措,凝聚更多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实现申遗目标。

1.强化思想重视,坚定申遗决心。从申遗成功地区的经验来看,领导重视与否,是决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以及申遗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经过近几年的宣传推动,市、区、镇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焦溪古镇参与“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已经形成共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不管任务多重多难也要确保申遗成功的决心和信心,增强申遗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把申遗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放上重点工作日程,倒排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同时,要做好向社会各界和全体村民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努力申遗的浓厚氛围,争取广大村民群众对申遗的积极支持。

2.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有效的领导和组织机构,是申遗工作开展的基础保障。焦溪古镇申遗,是一项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的工作量大、难度高。要进一步强化申遗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完善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申遗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申遗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提升申遗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健全申遗工作组织机构,抽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具体负责与中国文化遗产院及批准验收单位对接、协调规划设计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现场施工管理、资料档案管理、房屋征收拆迁、收购等工作,另外建议聘请有关文史专家作为焦溪古镇申遗工作顾问,聘请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对修缮、复建等建筑给予房屋安全方面的技术支撑,从而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加快申遗进展。

3.加快规划编制,完善基础资料。申遗文本是决定焦溪古镇能否列入“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正式名单的决定性因素,而规划文本更是重中之重,是带动各项申遗工作开展的龙头。建议申遗指挥部加强与专家团队的配合,加快组织编制、论证修改《焦溪古镇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尽快形成一份切实体现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突出文化价值的高质量规划文本。加快整理其他相关文本资料,全面整理文物建筑、历史沿革、价值评估、保护状态等资料,健全监测数据,设置保护标示系统,树立文物保护标志,制定相关保护措施,为开展申遗各项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4.细化整治方案,明确相关政策。要加快各类专项规划的研究制定,(1)焦溪古镇整体策划方案,在建筑形态、建筑风貌、业态布局等方面统一考虑;(2)古镇水系恢复及周边风貌设计整体方案,充分体现水域及周边建筑、自然风貌和谐协调;(3)街、巷、弄风貌特征提升方案,在保持原始风貌特征基础上,充分展示其不同特色,防止千篇一律;(4)遗产要素保护修缮方案,保持遗产要素的原整性;(5)各类市政配套提升方案,在水、电、气、通讯、雨、污水、道路、绿化、交通组织等方面,形成完整的系统工程。这些专项规划是下一步具体实施的标准,对照标准可以明确修缮、整治、改善、拆除等各类建筑物点位,并出台相应补偿标准和实施模式,便于对标推进各项工作。比如,对应予拆除的建筑坚决拆除,按照征收标准给予补偿和安置。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按照修缮保护标准进行修缮修复。对沿街、巷、弄内一些商业用房以及院落,业主愿意自主修缮的,政府给予补贴;不愿意自主修缮的,可由政府收购后进行修缮;既不愿自主修缮,也不愿出售的,可由政府租赁处理,租期20年,每年或一次性支付租金,租赁后由政府修缮,修缮后应按照政府统一业态布局经营。对于改善类的4万多平方米建筑和整治类的12.5万平方米建筑,其外部修缮及一些保护性、复原性的基础加固、立面整修、内部降层、局部拆除、增建等费用应由政府出资,至于房屋内部装修、装饰应明确业主出资,政府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5.积极争取资源,多方筹措资金。申遗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据初步测算,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涉及修缮、改善、整治及拆除房屋约21万平方米,所需资金约6.2亿元,拟收购的85个院落约需资金1.4亿元,河道恢复及整治费用约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约需4.2亿元,加上遗迹复建、新建功能性建筑、设计咨询费、项目前期申遗经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预计总投入需14.6亿元。如此大的经费投入,仅靠区级财力难以实现,因此要开拓思路,多方面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其主要资金来源,可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土地出让来平衡,由国有公司作为焦溪古镇申遗保护投资主体,通过古镇旅游开发项目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保障资金落实。同时要注重整合各有关部门涉项资金,深入开展区各部门结对帮促申遗工作,在加强工作指导的同时,加强项目包装,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要开展市场运作,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入机制,通过“一事一议”、结对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社会捐资等方式,集聚更多的资源、资金,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到申遗工作中来,实现“多个源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渠道出水”,集中投入,发挥集成优势,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6.深挖文化内涵,持续稳步推进。古镇(村、街区)的生命力和传承力在于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包括古老的建筑、丰富的民风民俗、精湛的手艺、民族的记忆等,要将其传承利用起来,做好“活态”保护。如果仅强调保护,对政府来讲是个长期沉重的负担,且不利于文化的存续。而开发利用过度,又会因其商业和功利性,破坏文化的原真性。因此要始终坚持挖掘文化内涵,打造文化品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渐进式、微循环、小规模、不间断”的模式不断推进保护发展工作,从前期保护修复到中期加强商业开发,再到后期文化业态提升,各个阶段稳步推进,通过挖掘名人故事、展示非遗文化、丰富文化业态、整合文化资源,不断扩展文化内涵、提升文化活力,使“一河四桥七街两巷十三弄多圈门”成为展示传承天宁传统文化的重要文旅地。另外,要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将休闲旅游和商业开发功能区交由专业团队开发运营,并将运营收入反哺保护,以实现古镇的自我造血功能。

7.推动立法保障,形成长效机制。建议出台《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向市人大常委会争取立法,从法律的角度对焦溪古镇进行保护开发,使古镇保护“有法可依”,同时也可以防止对古镇无序、无度开发和破坏,避免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永久的“文化遗憾”。

课题组负责人:沈月芬 陆东明

课题组成员:  贺兴良 张 龙 王 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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