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宁区区级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该报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