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决定将天宁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为207名。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