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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宁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    字号:〖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天宁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1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快我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切实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信息孤岛”问题,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着力将“放管服”向纵深推进,让政府办好事、企业好办事、群众事好办;以“六个统一”为基本原则,以利企便民为目标,以数据整合共享为途径,坚持“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加快推进我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二)基本原则

充分依托我区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体系封闭、重复建设。

1.统一工程规划。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区、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2.统一标准规范。依据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编制我区政务信息化标准,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和使用。

3.统一存储管理。建设集中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云平台,增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能力,支撑全区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发展,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

4.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5.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揭示反映存在问题,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6.统一评价体系。依据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加大评价力度,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工作,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

1.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完成全区各级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的清理和全面整合,实现内部信息共享。

2.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在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各部门接入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市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逐步实现基础、主题信息数据和服务事项的交换共享和联动办理。 

3.建立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为核心的全区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初步实现,率先实现人口、法人、地理和自然资源、电子证照、信用等基础信息的共享。

4.逐步拓展政务信息系统共享范围,深化信息资源应用,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数据服务,实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跨部门业务应用的支撑,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同时,包括支撑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

(二)进度安排

20184月底前,完成全区各级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审”“清”工作,初步建立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编制出台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方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启动整合工作。

20188月底前,实现全区各级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812月底前,完成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并与市级平台对接,基本形成市、区两级数据交换体系的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大数据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重点任务

按照“先联通、后提升”原则,坚持“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落实“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重点工作,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落实五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

(一)摸清底数,“审”“清”结合,加快内部信息系统整合

1.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底数。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专项普查,全面摸清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情况。2018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负责对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提出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

2.完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区审计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20184月中旬,完成对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理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等情况,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奠定基础。

3.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各级各部门配合,依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和省、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编制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所掌握信息资源,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逐步构建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4.清除“僵尸”信息系统。2018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它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

5.加快内部信息系统整合。2018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杜绝以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

(二)设施共建,整合提升,加快“一网络、一平台、两网站”建设

6.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向区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满足应用需求,提升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20185月底前,促进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内网迁移)。

7.建立全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区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配合,20186月底前,建设全区统一的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为核心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渠道,支撑各级各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

8.建设全区公共数据开放网站。20186月底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天宁区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

9.建设区政务信息共享网站。20188月底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天宁区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将其作为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门户,为各级各部门打造安全可靠、快捷可控的政务信息共享服务窗口,实现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共享服务。

(三)协同对接,促进交换,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10.加快接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88月底前,依托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经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统一接入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本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201812月底前,完成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基本形成市、区两级数据交换体系的互联互通。

11.推动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20188月底前,实现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信用体系、投资、价格、水利、旅游等基础数据和重点领域数据的共享服务。201810月底前,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基于区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及时维护和更新所提供的政务信息,确保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四)上下联动,强化服务,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12. 加快天宁政务服务网建设。20188月底前,区政务办牵头,聚焦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协同办理,全面整合市、区分散的政务服务系统和资源,建成区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时,区政务服务平台主动与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实现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资源接入。

13.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201812月底前,区政务办牵头,聚焦政务服务,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试点,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

(五)统一标准,强化安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14.建设完善共享交换相关标准规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各级各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标准,推动标准应用。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标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15.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完善安全防护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日常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把信息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三)强化评价考核。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区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对各级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

(四)夯实技术支撑。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切实加大网络与共享平台接入、目录编制、数据对接、工作进度填报等工作的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组织做好有关技术、标准培训工作,保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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