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换届后人事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如下:
沈月芬 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
蔡 旭 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分管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
陈晓萍 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陆东明 分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黄新江 分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