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与“一府两院”及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确保国家机关有效地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通知如下: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旅游办、服务业发展办)、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外事办)、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国税、地税相关分局;
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农业局(水利局、农工办)、市场监督管理局;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教育文体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档案局、老龄办、科协、红十字会;
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天宁分局、司法局、监察局、民政局(社区办)、法制办、残联、公安公交分局、天宁交警大队;
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台办、侨办;
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建设局(地震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监督指挥中心)、环保局、房产管理局、民防局、征收办、国土天宁分局、规划天宁分局、运管所;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编办、法院(人事任免工作)、检察院(人事任免工作)、政府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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