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常州市天宁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潘家村、桃园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等2个征收项目列入常州市天宁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