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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根据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局局前街派出所民警对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小河沿8号的路桥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共检查了三家商铺分别为三楼百货区D062号、B070号和A138号。经现场检查发现,商铺D062号有假冒品牌“浪琴”手表31块、“香奈儿”手表3块、“欧米茄”手表10块、“阿玛尼”手表5块、“卡地亚”手表4块、“江诗丹顿”手表3块、“雷达”手表10块、“卡西欧”手表3块、“劳力士”手表3块、“天梭”手表7块、“CK”手表13块,共计92块;商铺B070号有假冒品牌“凯文克莱”手表4块、“劳力士”手表3块、“雷达”手表2块、“浪琴”手表8块、“卡地亚”手表2块、“卡地亚”戒指8枚、“阿玛尼”手表2块、“天梭”手表2块、“香奈儿”手镯1个、“香奈儿”钱包4个、“博柏利”钱包2个、“博柏利”围巾4条,共计42件;商铺A138号有假冒品牌“浪琴”手表6块、“欧米茄”手表5块、“卡地亚”手表6块、“卡地亚”眼镜1副、“卡地亚”手镯8个、“阿玛尼”手表4块、“凯文克莱”手表2块、“天梭”手表1块、“江诗丹顿”手表1块、“香奈儿”围巾26条、“香奈儿”眼镜10副、“香奈儿”耳钉21副、“香奈儿”钱包3个、“香奈儿”包1个、“博柏利”围巾1条、“博柏利”包4个、“宝格丽”耳钉3副、“宝格丽”项链2条、“宝格丽”戒指1枚、“梵克雅宝”耳钉31副、“梵克雅宝”戒指2枚、“梵克雅宝”手镯1个、“梵克雅宝”项链1条、“梵克雅宝”手链2条,共计143件,经商标所有人鉴定上述商品均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经局领导批准,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侵权商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未经商标权利人同意,擅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且市场中充斥的假冒商品,给社会经济和市场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此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对涉案商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广大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依法尽到进货查验义务,辨明真假,诚信经营。销售侵权商品,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自己也会为此受到法律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从正规商家处购买品牌商品,买的不仅是商品,更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