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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率先在天宁青竹苑社区试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建议
张建松委员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提案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来一定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由于常州市天宁区青竹苑社区已成功建立“互联网+”以及“社区+”等综合信息平台,并且社区居民自治理念较强,人员数量又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觉得有能力在全区、或者全市优先开展居民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试点,通过先行先试,为全区乃至全市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总结经验或为下一步推广工作先行摸清实施可能碰到的难点或症结所在,其意义深远。为避免在以后逐步推广过程中出现无法复制或在推广过程中因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复制成功经验等现象发生。

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过程中建议要注意以下几点:

1.区政府应采用补助的方式拨付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此项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即通过环卫公司正常运作实施);并为回收到的可利用垃圾提供一定的场所。

2.社区垃圾应全部纳入试验范围(不得有外人介入),不因垃圾出了小区后由于现暂无能力对全部已分类收集垃圾进行分类处置而放松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后期分类处置可市场化运行)。

3.对社区居民要入户调查,做好前期摸底工作,在掌握全社区居民的大体意愿后,积极发动居民,同时要为社区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如分发垃圾袋、标签、垃圾收集桶等),充分估计实施过程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并做好预案,并收集整理全部调查信息,以便后期总结经验。

4.按照有利于居民自觉执行垃圾分类的意见和办法进行实施(可建议按生活垃圾、可回用垃圾以及有害垃圾分类,也可按腐烂垃圾、不腐烂垃圾分类)。

5.严格控制社区其它专职人员介入本项目的具体工作,防止在实验过程出现为保证试验结果完美而暗地里支助或协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具体包括居民垃圾量、垃圾品种(大类),环卫人员用工量、可回收垃圾的残值以及相关运行工具、物资成本(做到在试验范围内的成本和收入全统计,用工量要精细化,可量化到分钟或刻,试验管理费用和先前鼓励费用均不得计入成本)。

7.严格按照市场化机制进行考量(与垃圾分类收集有关的费用均作为成本计入统计),通过运作后一段时间(可能半年或一年)后,将统计信息作成调研报告后供相关部门参考,为以后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市场化运作垃圾分类收集提供依据。

  主办单位:天宁区政协;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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