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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除水晶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
赵明委员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提案内容:水晶城小区一、二期交付使用五年有余,三、四期也于20159月全部交付,2016年以来水晶城物业服务处聘请的消防维保单位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1.消防供水管道不能保持规定压力。经查明,楼道管道及地下车库管道未有漏水,地下隐蔽部位供水管道发生泄漏,且找不到明确漏水点,物业服务处只能依靠每天手动开泵供水,但仍然达不到压力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进行有效施救。

2.一、二期消防联动分流出现故障,维保单位多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20167月天宁消防大队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开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01612月底完成维修工作。水晶城物业管理处、业委会及社区对此非常重视,为确保全体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立即向市物管中心、区房管局和消防大队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进行维修。经消防大队审核,该小区消防隐患达不到重大火灾隐患标准,不能出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经市物管中心审核,未达到重特大安全隐患,不能走应急程序处置,只能走一般程序维修;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消防维修项目属于公共维修资金范围列支,但需要本小区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使用。水晶城物业管理处、业委会及社区,经请示天宁区房管局、街道物管科和消防办,于201694日在各幢各楼道门厅及小区醒目地方张贴业主告知书,阐述目前小区消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征求业主意见。910日,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代表和物业工作人员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上门征求业主书面签字工作,37位业主代表逐户上门征求业主意见。由于目前水晶城业主入住率不高,业主消防安全观念淡薄,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还有一部分投资型的业主,根本无法书面签字认可,两天下来仅有253户业主同意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维修,占总人数16.9%,根本无法达到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目的。

为排除水晶城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及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上级领导帮助、指导做好水晶城小区的消防设备维修工作,促进小区的和谐、稳定,保障业主的平安、幸福。

    1.由区房管局牵头召集消防部门、街道物管科、开发商、物业公司、业委会等进行会商。

    2.简化消防维修手续。消防安全无时无刻不需。消防责任重大。住宅小区消防管道漏水,达不到灭火要求,就是重大隐患。应由物业公司申请,街道物业科、消防、业委会等联名签字即可进入整改程序。不能等发生火灾再组织维修,那样犹如亡羊补牢。

    3.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由区房管牵头,每季度召开住宅小区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问题,督促物业做好安全工作,将物业服务纳入诚信系统。

4.联合验收。区房管局、消防大队在对小区验收时,邀请街道物管科、物业公司、业委会到场,共同做消防安全工作。

以上建议虽然只是针对水晶城小区提出的,事实上很多住宅小区特别是开发商已经验收交付的住宅小区均存在着这样的共性问题。消防安全重于泰山,要从源头上彻底解决隐患,需要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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