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根据《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苏农环〔2017〕3号)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 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7〕9号)的要求,现将天宁区2017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9日—8月15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反映举报。
电话:天宁区农业局 0519-69661021
天宁区财政局 0519-69660780
2017年天宁区夏季秸秆机械还田作业面积及补贴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