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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5月25日起,进驻区环保局(延伸巡察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开展巡察工作,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这次巡察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区环保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访谈、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本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和举报箱。具体如下:举报电话:18806127373(可接收短信);通信地址:常州邮政183号专用信箱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13002;电子信箱:cztndexcz@126.com。同时,在被巡察单位及延伸单位设置举报箱。本组每周三上午在驻地接访,其余时间可接受群众约访,驻地地址为: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062房间。
根据区委的授权,本组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为:对2014年以来区环保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的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