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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宁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小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登蓉 副区长
张晓明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 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狄舜尧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汉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晓峰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吕 群 区编办主任
蒋 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 洁 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周 栋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栾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叶 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建伟 区建设局局长
赵 剑 区农业局(水利局)局长
许术易 区商务局局长
吴 静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 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陆 恺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丁宏达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 昳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孙 立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黄庆辉 天宁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 鼎 天宁消防大队教导员
陈计翠 国土天宁分局局长
陆一中 规划天宁分局局长
张云良 天宁运管所所长
陈克勤 国税第五税务分局局长
刘小鹏 地税第四税务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张晓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宏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与区“263”办合署办公)。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可与“263”办合署办公)。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