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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将于近期全面启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04号)要求,为确保我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摸清我区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海洋经济产业基础信息,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需求,为科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我区从事或涉及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涉海单位清查、海洋产业(相关产业)调查,相关专题调查。
调查时间:2015年度。
四、调查组织和实施
天宁区第一次全区海洋经济调查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组织实施。
天宁区第一次全区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海洋经济调查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负责本地区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或计划的编制,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调查资料的采集、审核、录入、上报、汇总,以及调查宣传和协调工作。各级海洋经济调查机构要协调相关部门,相互密切配合,为海洋经济调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调查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调查。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查明客观事实情况,制止人为、行政干预,使调查成果能够真正惠及社会。同时要做好调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共享,认真履行对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2.严格调查质量。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确保质量控制贯彻于海洋经济调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数据录入、审核与处理的岗位责任制,精心组织、层层把关、力争数据差错率最小化,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可靠。
3.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做好调查宣传工作,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舆论氛围,赢取涉海单位和社会公众对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4.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区海洋经济调查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筹划部署,密切协作配合,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5.保障调查经费。各单位要落实好调查设备购置、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劳动报酬等各项调查工作经费,及时将调查经费列入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天宁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天宁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郑 亚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狄舜尧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罗志勇 区统计局局长
组 员:杨 波 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志新 郑陆镇政府副镇长
汤心宇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洪初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文哲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菁 常州市蔬菜种子站副站长
朱卫国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华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 婴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薛文兴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陈 曦 区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周碧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储力先 区农业局副局长
孙建栋 区商务局副局长
冯 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钱伟忠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朱明芳 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亚平 国土天宁分局副局长
张志伟 国税第五税务分局副局长
吕 俊 地税第四税务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