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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天宁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食安委对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围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双安双创”),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全力保障四有,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占总分值比例达到3%。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食品安全抽检经费能满足4.5批次/千人(2900批次)的任务要求。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区政府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分工负责)
(二)完善体系建设。要强化人员和执法装备保障,加快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配备日常检查、抽样检验、行政执法必需的设备。加快推进公安天宁分局设立食药环犯罪侦查机构。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天宁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充实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确保在镇(街道)有2名以上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宣传引导”工作职责,区食安办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和乡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技术保障。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苏食药监食通〔2016〕276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食品安全检验中心的规范化运作,推进全区标准化菜场全部建立快检室。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核查处置等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在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和连锁超市门店、标准化菜场,推行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区农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分工负责)
二、坚持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全程监管
(四)加强源头严防。严格落实全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协作,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行政府补助的测土配方施肥、综合防治专业化等服务,大力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确保100%落实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在全区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并建立主体监管名录,确保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区农业局负责)
(五)加强过程严管。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推行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受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及集贸市场、互联网平台等重点场所的监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落实“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进一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以及网络订餐等监管力度,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按A级标准建设,比例达70%;餐厨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区发改局、教育文体局、民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六)加强风险严控。整合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检测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对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制定方案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各部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重大源头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发生。(区政府办,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三、重视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工作举措
(七)严格分类监管。加强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管理机制,贯彻实施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实施“黑名单”制度,制定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八)落实“两小”管理。制定全区小作坊生产经营目录,开展小作坊登记、食品小摊贩备案工作,并加大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区要划定一块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加工区,郑陆镇政府划定一个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区,积极引导小作坊、小摊贩规范集中生产经营。(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九)加大处罚力度。加大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分工负责)
四、凝聚各方合力,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
(十)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为载体,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等新媒体手段多渠道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经信局、教育文体局、农业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科协、公安分局分工负责)
(十一)积极引导创建活动。以“双安双创”为抓手,对标找差,组织开展“三同”(同线、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创建。根据全区整体布局、规划等方面制定科学高效的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同时从实际出发,制定支持鼓励创建工作的扶持措施,并配套专项保障资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十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区食品安全协会作用,推动全区食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全过程控制、进货查验记录、产品召回、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尝试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全区食品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