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补选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布:
检察长:周常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