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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燕等同志职务任免
发布日期:2016-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1222日召开的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任命:

许燕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梅艳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苍松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伟良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局长;

张晓明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留洪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朱静琳、刘强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黄建顺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郑仁明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季卫东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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