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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6-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630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   王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为了更好地审议此项工作,518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江带领环资工委部分委员分别到常州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州东南兴达运输公司、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视察,并在区环保局召开座谈会,了解我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刚才,我们也听取了陆恺局长所作的工作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及成效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01511新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环保职能部门以新的《环境保护法》为依据,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锐意进取,规范管理,认真对标,严格执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新要求、新挑战、新任务的重要阶段而颁布实施的,从而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对《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注重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实效上下功夫,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等环保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明确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与群众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从而增强群众环保意识,为依法开展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近年来,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持续加大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力度,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得到明显改善。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65.2%,较2014年增加4.5%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58.9μg/m3,较2013年、2014年分别下降17.5%11.8%;重污染天数127天,较2014年减少16天。二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年来,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32项,整治提升河道30条,消除核心区河道“黑臭”现象;完成清水工程河道周边1万余人的生活污水截污;完成17个老小区、54个新小区污水接管,铺设污水管道6.56万米,惠及25.43万城乡居民。三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近年来,全区累计新增公共绿地296公顷,建成丁横河两侧绿地、横塘浜绿地等一批公园绿地,建成采菱港、北塘河等生态绿道慢行系统15条,完成舜南村、舜北村等6个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始终把环境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管理,常抓不懈。一是强化现场监察。保持“标准更严、处罚更重”的高压态势,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强化“提前介入、调查取证、专家会商、联动办理”的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思路对环保违法项目进行分类整治,防范环境风险。根据新印发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强化环境监测。加强对重点源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及时化验分析,全力保障减排和执法需要。把监督监测、委托监测和临时性监测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环境预警体系,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强化信访工作。建设畅通的公众诉求接访跟踪机制,完善环境信访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确保越级、重复信访有所下降,结案率、满意率有所提高。对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重难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

           二、几点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尽管我区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我区的环保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污染防治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尚未得到广泛确立,少数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有逃避环保监管倾向,时有偷排现象发生;老城区基础性工程落后,历史欠债较多,部分老小区、城中村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根治;餐饮、娱乐等行业在居民区中混杂发展,由此产生的污水、油烟、噪音等污染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信访投诉案件量一直居高不下;环保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区划调整后,区域面积扩大一倍,而执法力量由于编制所限严重不足,特别是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偏少,成为环保工作“掣肘”。对此,我们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环保的积极性、主动性。环保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针对不同的对象、通过不同的渠道、采取不同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群众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要继续深入推进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五大绿色工程”建设,逐步提升群众的环保理念,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发展经济,科学利用自然规律创造财富。要着力构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政府重视环保、企业执行环保、全民参与环保,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要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环境品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我区环保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环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继续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以PM2.5防控为重点,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多污染协同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工业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业油烟和秸秆露天焚烧等各项防控工作。要按照全市水利现代规划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中心城区生态水利建设的发展特性,针对水利发展的短板和突出问题,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的统筹发展。要按照“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加快城市排水系统的更新改造步伐。大力推进水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清水工程建设进度,有序实施生活污水接管项目,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要继续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

三要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通过经济处罚、社会公告、媒体曝光、移送公安等综合手段加大违法惩治力度,着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强化对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信息反馈制度,严防污染反弹。要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集聚环保、城管、市监等部门之力,加强对扬尘、噪音、污水等的监督管理,为群众营造一个清洁、清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要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在线监控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环境执法水平。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充实和完善环保执法队伍,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严明、服务为民、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环保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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