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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亚庆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1222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亚庆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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