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任命:
周常春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