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正春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