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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朱明方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2015612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明方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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