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4年12月10日召开的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任命:
刘晓康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长武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海青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沈 剑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夏天宇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朱明方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10日